一、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在进行房屋赠与时,需要遵循以下具体步骤:
首先,您需与受赠方签署书面的赠与合同,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备且符合法律法规;
其次,携带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前往房屋所在地,并填写确认书;之后,需对该物业的市场价值进行有资质的评估,以确定无人反对的合理价格范围;在确定了房屋价值后,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其中包括契税,比例为房管局最终核定价格的3%,以及印花税,比率为房管局最终核定价格的0.5%,此外,还需要支付每宗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费80元;接下来的步骤包括办理房屋及赠与公证事项,其中赠与公证费占最终评估值的2%,而房产公证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收费;
最后,完成以上所有手续后,就可以正式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材料
涉及房屋赠予业务,您必须提交以下各项资料:
首先是《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和以书面形式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
其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夫妻双方的婚姻证书也必不可少;同时,您还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以及房屋平面图与地籍图;为了顺利办理后续手续,您还应该提供相关的房产完税凭证以及契税减免申请审批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在进行房产赠与时需要按照如下规范严谨的步骤来进行:首先,签署一份详尽且明确规定所有条款、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赠与合同;其次,根据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房产所在地完成填写确认书的流程;接下来,进行物业市场估价以了解该物业的真实价值,随后依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通常为总金额的3%)以及印花税(额度约为总金额的0.5%);此外还需要支付每项不动产转移所需的登记费用,共计80元/次;最后,为确保整个房产赠与过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必须进行相应的房屋及赠与公证程序,而所收取的公证费用将占据最终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二。在完成上述所有流程审核后,方可正式进行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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