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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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国税收部门规定,对个人罚款超过两千元、对公司或机构罚款一万元以上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实施处罚前必须预先通知当事人,保障其有权申请听证,尊重并维护其合法权益。此举旨在增强执法透明度,确保程序公正。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税收部门针对个人处以两千元(包含)以上,以及对公司或其他机构处以一万元(包含)以上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在做出最终处罚决策之前,必须事先向受罚当事人明确告知其享有申请听证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的时间点如何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决定通常应在九十个自然日内作出。自行政处罚案件正式被立案之日起,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此期限内做出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

然而,对于在现场即可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可根据事实依据立即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况,行政机关亦有权当场进行裁决。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不得超过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税法体系中,对于涉及个人罚金额度过高(超过人民币两千元)以及企业或团体罚金额度过大(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处罚之前必须提前向事主发出通知,确保其有权利提出聆讯的申请,以展现出对他们的合法权益的充分尊重和维护,从而进一步提升执法过程中的透明度,保证执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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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各种采油(气)井、注水(气)井、水源井用地; ③油田内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及输油(气、水)管道用地; ④石油长输管线用地; ⑤通讯、输变电线路用地。 (2)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工矿区内的下列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企业、单位油气生产、生活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①与各种采油(气)井相配套的地面设施用地,包括油气采集、计量、接转、储运、装卸、综合处理等各种站的用地; ②与注水(气)井相配套的地面设施用地,包括配水、取水、转水以及供气、配气、压气、气举等各种站的用地; ③供(配)电、供排水、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等设施用地; ④职工和家属居住的简易房屋、活动板房、野营房、帐篷等用地。 3 3、企业厂区外特殊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3 4、民航机场部分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机场飞行区(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安全带、夜航灯光区)用地,场内外通讯导航设施用地和飞行区四周排水防洪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机场道路,区分为场内、场外道路。场外道路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 5、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对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3 6、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的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3 7、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己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 8、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 9、科技企业孵化器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0、中海油公司及石油储备基地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 第一期项目、 第二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免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1、军工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1)对军品的科研生产专用的厂房、车间、仓库等建筑物用地和周围专属用地,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附属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满足军工产品性能实验所需的靶场、试验场、调试场、危险品销毁场等用地,及因安全要求所需的安全距离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科研生产中军品、民品共用无法分清的厂房、车间、仓库等建筑物用地和周围专属用地,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附属设施用地,按比例减征土地使用税。 4 2、采石场、排土场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沙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场、排土场用地,炸药库的安全区用地以及采区运岩公路,予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4 3、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4 4、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征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4 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6、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7、血站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鉴于血站是采集和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又属于财政拨补事业费的单位,因此,对血站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8、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考虑到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是公路交通运输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保障行驶安全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根据《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第九条 第七款规定,对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内非经营性的停车场、公共绿地、公共卫生间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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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在钦州想做点生意,但是有很多不懂的问题,其中,就是想知道钦州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所以想在这里问问,希望有人可以告诉我,帮帮我朋友。谢谢了!
[律师回复] 摩托车<br/>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br/>(一)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毫升的两轮机动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1]),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br/>(二)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超过50毫升、空车质量不超过400公斤(带驾驶室的正三轮车及特种车的空车质量不受此限)的两轮和三轮机动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1])<br/>1.两轮车:装有一个驱动轮与一个从动轮的摩托车。<br/>(1)普通车:骑式车架,双人座垫,轮辋基本直径不小于304毫米,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br/>(2)微型车:坐式或骑式车架,单人或双人座垫,轮辋基本直径不大于254毫米,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br/>(3)越野车:骑式车架,宽型方向把,越野型轮胎,剩余垂直轮隙及离地间隙大,适应在非公路地区行驶的摩托车。<br/>(4)普通赛车:骑式车架,狭型方向把,座垫偏后,装有大功率高转速发动机,在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br/>(5)微型赛车:坐式或骑式车架,轮辋基本直径不大于254毫米,装有大功率高转速发动机,在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br/>(6)越野赛车:具有越野性能,装有大功率发动机,用于非公路地区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br/>(7)特种车:一种经过改装之后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两轮摩托车。如开道车。<br/>2.边三轮车:在两轮车的一侧装有边车的三轮摩托车。<br/>(1)普通边三轮车:具有边三轮车结构,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摩托车。<br/>(2)特种边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边三轮车。如警车、消防车。<br/>3.正三轮车: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和固定车厢的三轮摩托车。<br/>(1)普通正三轮车:具有正三轮车结构,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摩托车。如客车、货车。<br/>(2)特种正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正三轮车。如容罐车、自卸车、冷藏车。<br/>小汽车<br/>小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车辆。<br/>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br/>(一)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br/>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lt;1000毫升);普通轿车(1000毫升≤气缸容量lt;2200毫升);高级轿车(气缸容量≥2200毫升)及赛车。<br/>(二)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br/>越野车的征收范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lt;2400毫升);高级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及赛车。<br/>(三)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大于<br/>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br/>小客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lt;2000毫升)、中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br/>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车、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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