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已签,哪些情况下可以解约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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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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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买方在购房合同签订后享有多项法定解除权:房屋主体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可解除;拆迁方另售安置房,被拆迁人有权解约;开发商设定抵押权或一房多售,买方可主张解除;卖方隐瞒抵押事实或欺诈售房,知情买方可解除;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居住、面积误差超3%、逾期交付三个月以上、产权登记受阻,买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已签,哪些情况下可以解约

一、购房合同已签,哪些情况下可以解约

在购买房产并签订购房合同之后,若出现如下状况,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合同:

(1)当房屋主体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买方有权依法申请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2)若拆迁方在通知被拆迁人后对其补偿安置房产另行出售给其他第三者,那么被拆迁人有权请求拆迁方接触此前双方签署的安置协议;

(3)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将商品房销售后,又于该相同房屋之上设定抵押权,此时,买方同样有权主张解除已签定的购房合同;

(4)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同一房屋上同时售予两位及以上消费者,买方亦有权申请终止原有的购房合同;

(5)如果卖方故意向买方隐瞒所售房屋已经设立抵押权的事实真相,并且故意通过欺瞒手段使得买方接受并购买此房屋,则凡了解此情况的买方均可行使权利,要求解除已签定的购房合同;

(6)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卖方有恶意向买方隐瞒房屋已出售或者设定抵押权等情况,并且仍然将该房产再度出售,了解到真实情况后的买方同样具有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律权力;

(7)针对由于房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而影响到日常居住时,买方同样可以直接申请解除购房合同;

(8)在买卖合同中就套内面积、建筑面积以及房屋面积差异等问题没有明文规定,若实际发生的房屋面积偏差超过了总建筑面积的3%,买方同样具有解除合同之法律权限;

(9)在房屋交付逾期,经过多次敦促之后仍然未能执行,直至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满为止,买方即可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10)因为卖方本身的原因,导致买方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如期完成房产所有权登记事宜,此时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购房合同已经备案可以退房吗

从严格的法律角度出发,房产已完成登记备案程序的房屋交易,按照规定已经不可撤销地具备了法定效力。

若欲退出此交易,必须首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约协议方可实现。

反之,若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终止交易,将被视为严重违背合同条款规定,按照合同相关章节的具体规定负有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在购买房产并签订购房合同之后,若出现如下状况,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合同:

(1)当房屋主体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买方有权依法申请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2)若拆迁方在通知被拆迁人后对其补偿安置房产另行出售给其他第三者,那么被拆迁人有权请求拆迁方接触此前双方签署的安置协议;

(3)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将商品房销售后,又于该相同房屋之上设定抵押权,此时,买方同样有权主张解除已签定的购房合同;

(4)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同一房屋上同时售予两位及以上消费者,买方亦有权申请终止原有的购房合同;

(5)如果卖方故意向买方隐瞒所售房屋已经设立抵押权的事实真相,并且故意通过欺瞒手段使得买方接受并购买此房屋,则凡了解此情况的买方均可行使权利,要求解除已签定的购房合同;

(6)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卖方有恶意向买方隐瞒房屋已出售或者设定抵押权等情况,并且仍然将该房产再度出售,了解到真实情况后的买方同样具有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律权力;

(7)针对由于房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而影响到日常居住时,买方同样可以直接申请解除购房合同;

(8)在买卖合同中就套内面积、建筑面积以及房屋面积差异等问题没有明文规定,若实际发生的房屋面积偏差超过了总建筑面积的3%,买方同样具有解除合同之法律权限;

(9)在房屋交付逾期,经过多次敦促之后仍然未能执行,直至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满为止,买方即可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10)因为卖方本身的原因,导致买方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如期完成房产所有权登记事宜,此时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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