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犯罪嫌疑人为维护自身权益首次接受讯问或受到强制性措施之时,便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基于律师及早参与案件的优势,他们无疑可以为犯罪嫌疑人递献出更为即时而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受聘律师的职责范围包括主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咨询事务、代理申诉以及控告行为,同时还可以代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项。在此过程中,律师有权向负责侦查工作的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具体罪名及与案件相关的详细信息,并针对这些情况发表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公安机关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嫌疑人首次受讯问或强制措施时可委托律师。律师早介入可提供即时精准法律援助。侦查阶段,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律师有权了解罪名详情,提供专业意见。
二、刑事拘留后多久下逮捕令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拘留在公安局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在等待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的过程中,正常情况下的时限是七个工作日。
然而,具体案件的性质各异,因此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羁押的时间也就相应呈现出差异状态。
以下我们来详细分析两种不同场景下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通常情况下,若案件相对简单、不复杂,公安部门有权在将行为人拘留约三日后,即向检察院递交审查批捕申请。
而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查批捕的时限可延长至一至四天。
相反地,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提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书之日起,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策,决定是否对该名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因此,在此种情景下,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在被执行拘留之后十四天才会收到逮捕通知书。
第二种情况,当涉及到跨区域活动或团伙作案、多次做案等情况时,公安局有权利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三十天内向检察院正式提出逮捕请求。
同样地,检察院也需要在接收到公安局提交的逮捕请求书后,于七个工作日内就批捕与否发表判断意见。
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最长时间可能达到三十七天。
最终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实施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后发现错拘咋办
行政拘留属于一种国家权力机构采取的强制性手段。如发现因误判而进行的拘留行为,应当即刻解除对当事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享有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就具体实施路径而言,判定是否涉嫌错误拘留,通常需要在全面考虑各种关键要素后做综合性考量。例如,可能由于事件的事实情况含糊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根本不存在任何违法犯罪的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导致了误判。一旦经过严谨的审查确证为误会拘留,公安机关必须迅速纠正错误,同时向当事人致以诚挚歉意以及尽快恢复其声誉。当当事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时,有必要向有关赔偿义务机构依法提出要求,该机构将在法定的期限内做出相应裁决。倘若当事人对此结果持有异议,他/她可以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在复议程序中如仍感不满,当事人还有权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总的来说,法律制度会坚决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对待任何错误的拘留措施都会尽快予以纠正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公安机关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嫌疑人首次受讯问或强制措施时可委托律师。律师早介入可提供即时精准法律援助。侦查阶段,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律师有权了解罪名详情,提供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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