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申请延期开庭最长多少天内出结果
当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延期审理之时,仲裁院通常会在接受仲裁申请当日起的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处理完毕,即给出明确的裁断结果。但倘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涉及诸多因素导致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审判工作,此时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亲自批示,准予适当延期,并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通知各当事人知悉,且该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十五天。换言之,所有劳动仲裁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最迟应在六十个自然日内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当员工需要发起劳动仲裁时,他们应当向相关机构提交如下的证据材料:首先是原件1份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其次,是原件2份且按照被申诉人人数进行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第三项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果使用的是新一代身份证,请务必复印正反两面。紧接着,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具体数量取决于您所选择的委托事项和代理权利。此外,还需要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作为辅助证明。为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我们建议您提供复印件1份的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同时,我们需要您签署并提交原件1份的《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以确保您对该服务的理解和接受。最后,我们会要求您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来作为您有权提起本次仲裁的依据。请注意,这份证据应该在被申请人的注册信息复印件打印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另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性文件复印件1份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以及社保单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劳动仲裁法院负责吗
劳动仲裁并不是由司法部门直接负责执行的程序。实际上,它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处理的。劳动仲裁被视为解决劳动纠纷的必要且重要的前置阶段,其职能具有独立性及专业化特点。通常情况下,若劳动者与雇主之间产生了劳动纠纷争议,应该首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如若对劳动仲裁的裁定结果持有异议,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上诉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此时法院才会正式介入该案。法院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对事例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和裁决。总的来说,劳动仲裁与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问题上各自扮演着独特而不可替代的角色,履行着各自的职责。
申请劳动仲裁延期审理后,仲裁院应在45天内作出裁决。若案件复杂,仲裁委员会主任可批准最多15天的延期,并以书面通知当事人。因此,劳动仲裁案件最迟应在60天内完成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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