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如何判赔多少钱
在确立侵犯注册商标所有者权利的赔偿金额方面,法院通常倾向于结合多个关键要素进行裁量。具体而言,这些因素包括侵权行为的严重性、持续时间、造成的影响,以及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和声誉,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以及侵权方从侵权行为中所获取的利润等多重因素。若侵权方的利润或受害方的损失无法准确计算,那么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决定给予不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优先选择以受害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基础;
然而,若损失确实难以确定,则会参照侵权方因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利润来确定赔偿金额。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适用,法院将会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依法作出相应的赔偿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商标侵权如何界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尊敬的法律专家解惑,商标侵权之定义为何?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全面阐释,商标侵权指以下几种常见的不正当行为:
首先,未经核准认证的商标所有者的许可以及授权许可,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已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志;
接着,如果没有权利许可且在同种类别的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似度极高的标志,亦或是在相对应的类似商品中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极其相似的标志,这种行为极易引发消费者的认知混淆和误认;
此外,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另外两种行为——销售侵犯了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商品以及伪造、擅自生产他人已有商标标志或出售仿冒他人制造的商标印记也是被明确禁止的;
紧接着,任意进行商标替换,而后再将已更换注册商标的商品投放至市场也同时标注为侵权行为;
随后,明知故犯地为他人实施侵害商标合法权益的行为提供便利和支持,同样构成侵权;
接踵而至的,是对已有商标权益造成其他实质性伤害的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三、商标侵权如何提起诉讼案件赔偿金额
商标侵权事例中所涉及到的赔偿金额的确立,一般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诸如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以及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商标本身的知名度与美誉度,被侵权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侵权者在侵权行为中的获益等等。
在此过程中,被侵权方必须首先积极地搜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其中包括侵权商品实物、销售数据等关键信息。
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大类:首先是基于被侵权方所承受损失的客观衡量,其次是参考侵权者因侵权行为而获取的不当利益,最后则在前述两种方法均无法精确计算的情形之下,由司法机关根据侵权事件本身的严重程度进行裁决,给予不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明确声明要求赔偿的金额及其计算依据,并且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加以支撑。
此外,当事人还有权提出合理的维权成本,例如聘请律师的费用、公证费用等。
法院裁定侵犯商标权赔偿时,综合考量侵权严重性、时长、影响、商标知名度及双方损失与获利。难定具体数额时,法院酌情判赔不超五百万。首选受害方实际损失,次选侵权获利,均不适用则依情节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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