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嘛
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能否追加所有权人姓名?
通常来说,已办理贷款手续的房产,原则上不能添加产权共有人。这主要是缘于银行及房管部门对于存在抵押事宜的房产持谨慎态度,严格规定禁止在债务尚未清偿的情况下更改所有权归属。毕竟,在未偿付完贷款的条件下,给房产加名,实质上就等同于更换借款方,这样无疑会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贷款的房子怎么卖
一、转按揭类业务。
此策略是指在借款人出售用作抵押之房产,并得到贷款银行的批准之后,由房屋购买者延续该未到期贷款。
也就是说,欲出售的有贷款权益的房子必须先完成按揭转移至买方,继而通过买方继续履行卖方的按揭还款责任。
在二手房市场中,存在同行转按揭与跨行转按揭2种情况可供选择。
鉴于买方的信用状况、贷款欲望、月供承受力以及采买资金分配情况因人而异,在此过程中,买方可根据自身实际状况选择适宜的贷款模式。
二、由卖方使用买方的首付逐步填补剩余贷款部分。
此项策略得到广泛应用,尤其适用于贷款额度较弱或已偿还大部分贷款后,剩余的贷款补偿金额相对较少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二手房的首付比例在房产总销售额的30%至40%之间,那么在贷款剩余额度不多的情形下,业主可以充分利用买方的首付款来全额偿清未偿还的房贷,之后再前往银行等相关机构解除房产的抵押登记,以便推进后续交易程序。
三、寻求银行抵押贷款以清偿剩余房贷。
如借款人的房贷余额较大并且无法顺利办理转按揭手续的话,则可以选择通过银行贷款来偿付未清偿的房贷。
卖方可以动用其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便彻底清除房子的按揭贷款。
待到买方落实放款事宜后将银行的抵押贷款全部偿清。
上述便是本文提供的三种处理有贷款权益房子的策略,每一种策略均具有各自的优缺点。
其中,转按揭业务受限于个别银行不为买方首付全数清偿的政策,因此显得简便易行;
而通过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来清偿房贷的方案相较之下操作流程较为繁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在这类复杂情形之下,理应提供相应的赔偿权益。依据我囯现行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开发商未能按约交付所购房屋,此类行为便构成了契约上的严重过失。在购房合同之中,往往会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及其赔偿方式做出明确的约定。倘若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那么购房者便可以依照这些条款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请求,其中包括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等等。即便合同中并无明确的规定,购房者仍然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向开发商索取因逾期交房而导致的经济损失,例如租金支出等等。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提出赔偿诉求时,必须妥善保管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购房合同、付款收据、开发商的通知函件等等,以便于证明逾期交房的真实性以及自身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银行按揭购房一般不能追加所有权人姓名,因涉及抵押,银行和房管部门通常不允许在贷款未偿清前更改产权归属,这等于更换借款方,会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具体需咨询银行及当地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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