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后工作单位调动了怎么办
工伤后单位调岗,若因工作需要且新岗位符合身体情况则合理。若调岗不合理,加重负担或影响康复,有权拒绝。应与单位沟通协商,提出合理解释和安置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后劳动仲裁该如何申请
申请工伤后劳动仲裁,需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受理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后能否拒绝单位的工作调动?
工伤后,员工有权拒绝单位不合理的工作调动。若调动符合劳动合同约定或基于合理的工作需要且不影响工伤康复与待遇,员工一般应服从。但如果调动会加重工伤病情、降低工伤待遇或给员工带来明显不便,员工可拒绝。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工伤而歧视员工或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员工在拒绝工作调动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单位的调动通知等,以便日后可能的劳动争议处理。
总之,工伤后员工是否能拒绝工作调动,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存在争议,可寻求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工伤后工作单位调动,首先要看调动是否合理合法。如果调动是基于工作需要,且新岗位的工作强度和条件适合您工伤后的身体状况,那可能是合理的。但如果调动不合理,比如加重了您的工作负担或不利于身体恢复,您有权拒绝。您应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单位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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