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长期租给别人后被征用怎么赔偿
土地长期租给他人之后被征用时,赔偿通常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根据被征地农民的人数和安置途径来确定的,主要是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
如果租赁合同中对征用补偿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有约定,一般来说,承租者可以就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损失向征地部门要求赔偿,同时也可以和出租者一起商量解决土地补偿费等其他部分的分配问题。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数额得依据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二、土地租出被征,承租人能获哪些赔偿
在土地出租后被征收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获得部分合理补偿:
首先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若承租人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了房屋、大棚等附着物,或者种植了青苗,这部分的补偿应归承租人。
其次是搬迁费。因征收导致承租人需要搬离,由此产生的合理搬迁费用应由征收方承担。
再者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承租人利用该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按照经营效益、经营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不过,具体补偿项目和金额,要依据租赁合同约定以及当地征收补偿政策来最终确定。若有争议,承租人可通过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土地租出被征,地上附着物补偿归谁
这取决于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了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归属,依约定执行。
若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从法律角度,地上附着物是承租人在租赁土地上投入建设或种植形成的,补偿原则上应归承租人所有。因为承租人对其有合法权益且因征收遭受损失。但土地所有者对附着物可能也存在一定权益,例如土地所有者在附着物形成过程中有一定投入等情况。
实践中,若双方对补偿归属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附着物的建设、种植过程,双方对土地及附着物的贡献等综合判断,依法确定补偿的归属。
当探讨土地长期租给别人后被征用怎么赔偿这一问题时,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在确定赔偿分配时,不仅要明确土地所有者与租户在赔偿中的各自份额,还得考虑租赁合同中对于征用情况的相关约定。比如,合同有无对征用补偿归属进行特别规定。另外,补偿范围除了土地本身价值的补偿,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补偿该如何在两者间合理划分。要是您对土地长期租给别人后被征用赔偿的分配比例、补偿范围界定等方面存在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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