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一天,就应该把工资给结算清楚啦。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次性把劳动者的工资全部付清。
这主要是为了能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不能让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发生。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去结算工资,那劳动者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去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把拖欠的工资给支付了,并且还要给相应的赔偿。
不过,大家得注意哦,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当中有一些特别的约定,又或者是因为劳动者自己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那么结算工资的时间可能就会按照约定或者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啦。
总的来说,通常情况下都是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天就把工资结算好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该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首先,确定经济补偿的基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计算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再者,存在上限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注意,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上述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当日结算工资违法吗
解除劳动合同未当日结算工资通常是违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不过,各地在具体执行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合理时间内结算工资,但一般这个合理时间较短,如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几个工作日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算工资,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当探讨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当日结算工资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和发放,它往往与工资结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此外,若用人单位未在当日结算工资,劳动者应通过哪些合法途径去维权。这些都是在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环节可能会面临的重要情况。要是你对解除劳动合同当日结算工资以及上述拓展的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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