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对于加班费的赔偿,得依据具体状况来判别。
要是用人单位有加班却没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金额。
要是工作时间满了六个月但没到一年,就按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注意,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得依照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来定。
要是劳动合同没约定,那就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把月工资折算成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来计算。
劳动者得把加班的证据留存好,像考勤记录、加班通知之类的,这样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能有有力的支持。
要是双方协商不好,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二、离职后未休年假补偿法律是如何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实际支付时,用人单位需另行支付200%。不过,若因职工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离职后未休年假补偿法律上如何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规定,离职时未休年假的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确定未休年假天数,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其次,未休年假补偿标准为日工资收入的300%。这里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离职时,用人单位应依法向职工支付相应的未休年假补偿。
当探讨离职后加班费怎么赔偿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比如,如何准确收集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这对于获得应有的加班费赔偿至关重要,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成果文件等都可能是有力证据。另外,赔偿的计算基数也是关键,不同的工资构成会影响基数确定。倘若你在离职后遇到加班费赔偿方面的困扰,对加班证据收集、赔偿计算基数等问题感到迷茫,不要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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