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要是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太满意,那是可以去进行诉讼的。劳动仲裁,它就象是劳动争议的一个前期准备步骤。要是我们觉得仲裁的裁决不太合理,那当事人就有权利在规定的那个期限之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可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法院会仔仔细细地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这里面,包括仲裁程序是不是合法,裁决所依据的事实到底对不对,还有法律适用得合不合适等等这些方面。在诉讼的这个过程当中,当事人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自己的观点和证据都陈述出来,然后就由法院来作出最终的裁决。不过,大家要特别注意,诉讼是有很严格的时效规定之类的相关要求的,一定要在法定的时间之内去提起诉讼,可不能错过时间。总的来讲,要是对劳动仲裁不满意,通过诉讼就能够更好地去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对劳动仲裁诉讼结果不服还能上诉吗
在我国,对于劳动仲裁诉讼结果不服,能否上诉需分情况看:
-劳动者: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除了一裁终局的情形(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一般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判决不服,还能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用人单位:对于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若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非一裁终局的,对仲裁结果不服也可向法院起诉,对一审判决不服能上诉。
这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劳动诉讼的请求和之前仲裁请求完全相同,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通常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一事不再理”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同一事实及同一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经作出生效裁决后,不得再次起诉或仲裁。
但要是出现新的事实、新的证据,且这些新情况能构成新的劳动争议事由,那么是可以再次申请仲裁的。例如在之前诉讼后,用人单位又出现新的拖欠工资行为,劳动者就可就新发生的拖欠工资争议再次申请仲裁。
另外,如果劳动诉讼仅针对部分仲裁请求进行了审理,对其他未涉及的仲裁请求,在符合仲裁受理条件下,也可再次申请仲裁。
当探讨劳动仲裁不满意可以诉讼吗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在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确实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不过,后续还有一些要点需关注。比如提起诉讼的时效问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诉讼申请,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另外,诉讼过程中证据的补充与完善也十分关键,这会直接影响事件走向。倘若你对劳动仲裁不满意且打算诉讼,或者对诉讼时效、证据准备等相关事宜存在疑问,无需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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