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的规定当中,保证期间是可以由参与的当事人来进行约定的。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是特别清楚明确的话,那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有六个月的时间。
通常来讲,保证期间按照原则来说,最长是可以约定成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那天起,一直到三年这么长的时间。不过,这里面有个小问题,那就是超过两年到底行不行,这得看具体的约定情况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还要长,那超过的那部分就没啥效力。
总的来说,到底保证期间能不能超过两年都不去履行,这得把约定的合法性、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诉讼时效之类的好多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一下。所以,大家在设定保证期间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地去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样就能避免给自己惹来一些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可别因为不了解这些而不小心踩到法律的坑。
二、民法典中保证期间超两年有何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如果保证合同约定了保证期间,那么就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当保证期间超过两年,若在此期间债权人没有按法定方式行使权利,比如在一般保证中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但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行使权利,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之后就不再受保证期间约束,而是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规定。所以保证期间超两年,关键看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是否有效行权,进而确定保证人是否免责。
三、民法典中保证责任在超两年后怎样判定
《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若超两年才主张保证责任,首先看是否约定保证期间,若约定且已过该期间,保证人通常免责;若未约定,要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是否已过六个月,若过了六个月且债权人未按上述要求主张权利,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保证人自愿履行,法律也不禁止。
当探讨民法典保证期间能否超过两年不履行这一问题时,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要点。比如超过两年不履行后,保证人的责任承担形式可能会发生变化,若保证合同有特殊约定,可能遵循约定来判定责任。而且,债权人在保证期间超过两年未主张权利,其权利的实现途径也会有所不同。若对民法典保证期间超过两年不履行的后续责任判定、债权人权利实现方式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详细准确的解答,帮你明晰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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