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选的房屋和地段不满意怎么办
若拆迁安置房选的房屋和地段不满意,可先与拆迁安置部门协商沟通,明确表达自身意愿及不满意的原因,尝试协商调整。若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或诉讼过程中,需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选房过程的相关材料、自身对房屋和地段的合理需求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要注意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期限等规定,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拆迁安置房离婚时归谁所有
拆迁安置房在离婚时的归属通常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该安置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未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该安置房是婚前一方的拆迁安置补偿款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其个人所有。但另一方对该房屋有出资等情形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相应权利。
总之,要综合考虑安置房的取得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其归属。
三、拆迁安置房法院能执行吗
拆迁安置房在一定条件下法院可以执行。如果该安置房已办理产权登记,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依法执行。但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和居住条件。若安置房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法院执行时需考虑到其物权尚未确定的情况,一般不能直接处置该房屋。同时,涉及拆迁安置房的执行还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以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被法院执行。
当面临拆迁安置房选的房屋和地段不满意怎么办这一情况时,其实后续还有不少要点需要关注。首先,若对所选房屋和地段不满,在与拆迁方沟通协商过程中,要明确知晓自身有争取合理安置的权利。而且,如果协商不成,还可通过合法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来解决。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相关的补偿调整问题。要是你正为此困扰,对后续争取合理安置、法律救济途径以及补偿调整等方面有疑问,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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