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带有居住权的房屋,在法院执行的时候,必须要充分顾及居住权人的权益。
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它对房屋的使用作出了特定的限制。
要是抵押权先设立,居住权后设立,那么法院在执行的时候,应当保障居住权人的居住权益,一般不能直接对该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
不过,如果居住权的存在对抵押权的实现造成了影响,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不同意见,要求在保障居住权的基础上实现抵押权。
倘若居住权先设立,抵押权后设立,法院在执行的时候同样需要保障居住权人的居住权,并且抵押权的实现不能让居住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总之,具体的情形得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考量,不能一概而论。
二、有居住权房屋被抵押后如何保障权益
若有居住权的房屋被抵押,可从以下方面保障自身权益:
首先,依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设立在先,抵押在后的,居住权不受抵押权影响,在居住权期限内,你依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
其次,若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房屋所有权变动,根据“买卖不破租赁”(此处类推适用)原则,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也不能随意剥夺你的居住权。
再者,抵押人有义务在抵押房屋时如实告知抵押权人房屋已设立居住权的情况。若抵押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给你造成损失的,你可向抵押人主张赔偿。
你要保留好居住权合同等相关证据,若权益受到侵害,可先与相关方协商,协商不成,及时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有居住权房屋被抵押后还能买卖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居住权的房屋被抵押后是可以买卖的。
首先,抵押不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其次,对于居住权而言,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转让,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也就是说即便房屋被买卖,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权期限内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占有和使用。
不过,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抵押房屋时,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若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总之,有居住权且被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但涉及抵押和居住权相关的一系列权益需依法处理。
在探讨有居住权抵押权人的房屋法院能否执行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考。除了房屋能否被执行,还涉及到诸多紧密相关的情况。例如,若法院执行了设有居住权和抵押权的房屋,居住权人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其居住期限是否会受影响。而且,抵押权人在房屋被执行后,剩余的债权该如何实现。如果您对有居住权抵押权人的房屋法院执行过程中的这些复杂问题,诸如居住权后续处理、抵押权实现方式等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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