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2.完成任务终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终止。
4.用人单位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
5.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
需注意,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通常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终止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提出维持原薪资待遇续签,员工拒绝,这种情况下企业无需支付;但若企业降低条件续签,员工不续签,或企业不再续签,企业就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也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终止后如何维权
劳动合同终止后维权,需先明确终止情形是否合法合规。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如未经法定程序或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维权时,劳动者要及时收集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探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时,我们了解到了一些常见的法定情形。但劳动合同终止后,还有不少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终止劳动合同后,员工的社保缴纳截止到什么时候?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如何计算补偿金额?这些问题都与劳动合同终止密切相关。若您对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社保、经济补偿等事宜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劳动合同终止的其他细节,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消除您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