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保证期间的计算: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需注意,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会因法定事由中断、中止。
二、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计算有何法律依据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计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对于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关于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保证债务中,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三、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何判定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中断判定方式不同。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属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须在保证期间内按约定或法定方式主张权利。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依据《民法典》,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
实务中,需准确收集证据证明主张权利或对方同意履行的事实,以判定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当探讨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时效怎么算时,除了了解基本的计算方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知晓。比如,保证期间经过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会消灭,债权人再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可以拒绝。而保证债务时效涉及中断、中止等情形,这会影响时效的计算时长和最终结果。这些情况都会对债权人和保证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若你在处理保证相关事务时,对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时效的计算细节仍有疑问,或者遇到中断、中止等特殊情况不知如何应对,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