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经济补偿金的特殊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特殊标准存在多种情况。如高收入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还有一些特定情形下的特殊规定,比如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医疗期满解除、不能胜任工作解除等情况下,用人单位也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可能存在额外的支付要求或限制条件,具体要依实际情况,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来准确判定适用何种特殊标准及计算方式。
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否同时申请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一般不能同时主张。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比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下需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规定二者通常不能兼得。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能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则可主张赔偿金,而非经济补偿金。当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时,就不能再主张赔偿金。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后,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总之,二者的适用有明确法律规定,需依具体情况准确判断和主张。
三、经济补偿金的追索时效是多久
经济补偿金追索时效一般为一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实践中,若劳动者要追索经济补偿金,需注意及时行使权利,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了解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之后,咱们来拓展一下。通常来说,经济补偿金会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来计算。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那要是工作了几年零几个月呢?一般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你对这些标准是否还有疑问呢?若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计算等方面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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