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签订履行担保需注意多方面。首先,担保方式的选择很关键,常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要明确保证人资格及保证责任范围。抵押、质押需注意抵押物、质物的所有权归属及是否办理合法登记手续。
其次,要明确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最好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再者,注意担保期限,若未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外,对担保财产的处置程序等也要提前知晓,确保在需要实现担保权时能依法顺利进行,保障自身权益。
二、合同担保出现纠纷法律上如何解决
合同担保纠纷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协商:这是首选方式,合同当事人可就担保纠纷自行沟通,在自愿互谅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若协商不成,可由第三方介入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人会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双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仲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三、合同担保在纠纷中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合同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不同担保方式在纠纷中的法律责任界定不同: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抵押与质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或质押物优先受偿。若抵押物或质押物价值不足,债务人仍需承担剩余债务;若处分所得超过债权数额,多余部分归抵押人或出质人。
留置: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留置该动产并优先受偿。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约定,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在探讨合同签订履行担保要注意什么时,除了正文提及的要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担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问题不容忽视。当主合同发生变更,如合同标的、履行期限等改变时,担保合同可能需要相应调整,否则可能影响担保的效力。另一方面,担保责任的追偿问题也很关键。一旦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就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但这其中涉及到诸多法律程序和证据要求。如果你在合同签订履行担保方面,对于担保合同变更、担保责任追偿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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