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的救济由谁决定
1.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当事人若仍有异议,可继续寻求救济途径。
2.关于具体由哪一级法院管辖等事宜,需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
3.需留意,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案件在管辖法院确定上可能有差异。
总之,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的相关问题,应综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来判断与决定。
二、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其他救济途径有法律规定吗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后,仍有其他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相关规定,当事人可通过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来救济。在执行程序中,被申请人能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情形,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法等,经法院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此外,若仲裁裁决处理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法院可裁定该部分无效。并且,若存在新的事实、证据等,足以推翻原仲裁裁决认定事实的,也可通过相关证据材料尝试向法院反映情况。
三、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其他救济途径合法吗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后,仍有合法救济途径。若仲裁为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申请被驳回后不能再申请撤销,不过可在劳动者起诉时积极应诉答辩。
若是普通民商事仲裁,当事人不能就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再上诉或申请再审。但如果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法定不予执行情形。这些途径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当我们探讨裁决被驳回后的救济由谁决定这个问题时,要知道这背后有着严谨的法律逻辑。裁决被驳回后,救济途径的确定并非随意为之。一般来说,会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来判定。比如在一些商事仲裁案件中,可能根据仲裁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来决定后续的救济方式。如果对救济的决定主体、具体的救济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烦恼。你是否正处于面临裁决被驳回,却不知救济如何确定的困惑中呢?若对于裁决被驳回后的救济相关问题仍有不解,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拨开迷雾,提供准确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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