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认定不由法院管辖,而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时管辖法院是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二、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咋确定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确定规则如下:
一般遵循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原则。地域管辖方面,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若对工伤认定行政行为不服,通常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若经过复议,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级别管辖上,大多数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案件。除非案件属于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等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形。
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确定规则如下:
地域管辖:一般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作出工伤认定的是某区人社局,那么该人社局所在地基层法院有管辖权;若对认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认定结果,此时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也可管辖。
级别管辖: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但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工伤认定案中,多数由基层法院一审。
当我们探讨工伤认定管辖法院是哪个时,其实相关的后续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方面,确定管辖法院后,证据的收集就至关重要,比如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能体现工伤发生情形的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另一方面,若对管辖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上诉程序和期限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一旦错过可能会丧失权益。如果你在工伤认定管辖法院确定、证据收集以及上诉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面临类似的工伤法律难题,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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