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保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此时,一旦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该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需注意,承担连带责任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担保贷款无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在担保贷款中,担保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如下:
主合同无效: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担责;有过错的,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保证期间已过: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务: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欺诈胁迫:债权人或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保证人可不承担责任。
主合同变更: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贷款免除连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在担保贷款中,担保人免除连带责任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若债权人和债务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主合同债权人欺诈、胁迫:债权人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
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转移未经同意: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当我们探讨担保贷款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已了解的常见情况,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拓展点。比如,在担保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权,担保人是否还需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当主合同变更时,如贷款金额、还款期限等发生变化,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又该如何界定。这些都是与担保贷款连带责任紧密相关的问题。你是否在担保贷款过程中遇到类似疑惑呢?若你对担保贷款连带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像变更情形下的责任认定、转让债权后的责任承担等还有不解,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