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6-01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901人
专家导读 国家立法规定土地转让前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但政府的审批不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审批,而是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实际发生转移的审批,故政府的审批不是协议的成立及生效与否的要件。
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定?

[案情]


廖某原居住地的房屋需实施拆迁,县建设局采用土地安置的形式对其进行补偿,安置用地位于某安置区内,面积为80平方米。2005年10月廖某与张某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廖某自愿将土地转让给张某建造,张某在付清地价43000元后,便可及时按城建规划建房,三证办好后廖某应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及工本费由张某负担。签订协议后,张某按约履行了支付地价款的义务,且双方到县拆迁办在安置区图纸上挑选了安置土地的具体位置,工作人员在规划图上也批注了张某的名字。嗣后,地价上涨,廖某反悔,协商不成,诉之法院。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廖某拆迁安置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协议明确转让的是位于某安置区内廖某拆迁安置的土地使用权,该安置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拔土地,国有划拔土地使用权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本案中转让土地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故转让协议无效,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由被拆迁人廖某享有,张某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可另行主张。


第二种意见认为,采用土地安置形式进行补偿的被拆迁人廖某,通过拆迁协议取得实际上是一种安置权,对特定的安置土地享有的债权系特殊债权,被赋予物权的优先效力。在本案中,双方签订协议时对于补偿安置用地的位置、面积及用途均已明确,且当事人双方到县拆迁办在安置区图纸上挑选了安置土地的具体位置,工作人员也作了批注,廖某在拆迁协议上享有的特殊债权已经物权化,因此可认为廖某原居住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至安置范围内,廖某已享有了安置区特定土地的支配权,享有的权利具有了唯一性。国家立法规定土地转让前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但政府的审批不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审批,而是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实际发生转移的审批,故政府的审批不是协议的成立及生效与否的要件。另外,债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就应当允许债权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转让,廖某将其取得的安置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并未违反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廖某与张某签订的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遵照民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承认这是合同关系,应当以合同关系的准则处理,廖某反悔,实际上是一种毁约的表现,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综上,廖某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可转让性,应由张某享有。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定?
一键咨询
  • 173****5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48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2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土地承包·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安置房有土地使用证吗,安置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安置房没有土地证。会一个小区或是一栋楼有一个,属于集体或是划拨性质土地;对于安置房要你持有住房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契税,才可以办理土地证,以及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是证明谁拥有对这个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使用权的,如果你以后想把这处的房产给卖掉的话,买方都要求证件齐全。
10w+浏览
安置房有土地使用权吗
安置房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和商品房一样,也是有土地使用权的。并且征收土地除了会支付土地补偿费外,还会支付一定的安置补助费,要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浏览 2025-02-12
安置房有土地使用权吗
安置房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和商品房一样,也是有土地使用权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房有没有土地出让金
没有,拆迁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42浏览 2024-10-23
安置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吗
安置房同样具有土地使用证,但是以划拨或者出让的方式进行登记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房屋权益的一种,房屋的买卖人在买卖房屋时,应该索要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明,保护自己的房屋买卖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拆迁安置房有土地出让金吗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选择后者时,政府应提供相应房源,并核算被征收房屋与调换房屋的价值差额。对于旧城区改造项目下的个人住宅征收,政府应提供改造区域或临近区域的房屋作为调换。商铺拆迁补偿包括土地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地上物损失、搬迁费用、员工安置补偿等。但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商铺拆迁必然导致租户获得赔偿,除非租赁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且承租人因拆迁遭受实际损失。
45浏览 2024-05-12
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国有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居住用地为70年,商业、旅游娱乐地40年,安置房:政府以土地划拨的名义修建的民生工程,拆迁安置房5年后可以办理证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划拨地变出山地后,也和商品房一样可以正常上市交易。
10w+浏览
拆迁安置房有土地出让金吗
没有,拆迁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31浏览 2024-10-17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得证,拆迁补偿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追问:这样不是让利给开发商吗我们的本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和外面的人买的我们村宅基地房屋为什么补偿不一样呢他们也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回答:外面人买你们村的宅基地是不可能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因为你们村的土地是属于你们村集体所有,村集体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不属于国有土地,如果他以村集体用地办理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话那么他的这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考虑到你们处于城乡结合部,或者是不是你们村的土地在之前已经被政府征收而宅基地获得了保留没有征收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他是可以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追问:是的,我们村里的土地在九年前就被政府以搞公益社施的借口给征收了,可是却给了开发商,价格很便宜的,我们现在就剩下宅基地了,难到还要便宜给开发商吗我们的权义有谁来保障,现在老人没有生活来源,好多都在外打工,我们还有活路吗政府征完地后就应该不管吗还不如让我们死了。回答:呵呵,所以说正如我的估计,你们村里的土地是被征收过的,我搞土地方面的事务只有4年多的时间,现在的土地征收必须给当地的失地农民在补偿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之外还需要为被征地人购买社会保险(一般为养老保险)以保障失地农民今后的生计,而九年前可能并没有补偿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法律法规的滞后是我国法律界一直存在的问题。如果生活实在困难,家庭成员中又都没有工作,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民政部门申请低保,估计只能这样啦。能够理解你的心情。追问:现在在宅基地拆迁上,难道政府就不能为我们想想吗,动不动就公检法出面,,关拘留所,难道政府是开发商政府吗回答:宅基地拆迁补偿也是有一定标准的除补偿土地之外还要进行房屋拆迁补偿,而且一般分两种,一种是直补,也就是直接以现金方式补偿,另外就是安置补偿,兴建安置小区,将被拆迁户安置到小区楼房内居住,如果被拆迁人并不要求足够面积的房,如本来可以补偿160平米的住房,而你其实只需要80平米,那么另外的80平米则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有商业铺面的,还可以补偿一定面积的铺面。一般来说安置补偿方案要通过与当地居民进行协商,征求大部分居民的同意,如果大部分的居民不同意,他们拆迁也拆不下去。如果你个人对拆迁安置方案不满意,可以进行进一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界定和评估房屋(请求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此为依据重新安排补偿标准,不过如果具有同等条件的大多数人都同意拆迁了,那么你的论断也是站不住脚的。现在的事情已经越来越少了,一个是因为最近因为造成了重大伤亡事件的情况越来越多,另一个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改善民生,所以还是建议你进行正常方式的利益诉求,政府还是应该会好好协商的,如果协商不了,你做了钉子户,它还是可以向申请令,对你进行的。同样,还是能够理解你的心情的,人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补充:还需要帮助么
493浏览
拆迁安置房有土地出让金吗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选择后者时,政府应提供相应房源,并核算被征收房屋与调换房屋的价值差额。对于旧城区改造项目下的个人住宅征收,政府应提供改造区域或临近区域的房屋作为调换。商铺拆迁补偿包括土地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地上物损失、搬迁费用、员工安置补偿等。但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商铺拆迁必然导致租户获得赔偿,除非租赁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且承租人因拆迁遭受实际损失。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温州安置房土地出让金收费标准有哪些
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计算:如实际交易价格不低于所属级别基准地价,则按成交价的40%核定;若价格低于基准地价,则按整个地块价值的40%计算;对于已转让的划拨用地,也按基准地价的40%计算;争议事项可参考土地估价机构评估价的40%确定。
27浏览 2024-04-28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沭阳178****165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80****644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508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