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中有哪些特点?

最新修订 | 2024-06-05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900人
专家导读 1、农民对拆迁政策普遍缺乏了解,对房屋补偿和安置要求过高。2、农村拆迁户中经济贫困者居多,亲群关系复杂。3、违章建筑及抢建、抢装现象普遍,部分拆迁户房屋面积超标严重。
农村房屋拆迁中有哪些特点?

农村房屋拆迁中,有哪些典型的拆迁特点?农村房屋拆迁中,容易遇到哪些问题?农村房屋拆迁中,相关当事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农村房屋拆迁中,怎么才能正确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房屋拆迁工作主要有以下七个特点:

一、农民对拆迁政策普遍缺乏了解,对房屋补偿和安置要求过高。

大多数农民不了解拆迁、安置政策,心里预期比较高,以为一般性的住宅房屋一旦被拆,就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赔偿钱,能安置理想的新房。尤其是对商业性用房的拆迁,被拆迁人对补偿的心理价位更高,因为对他们来说商业性用房是他们的经济命根子、摇钱树,一旦自己的商业性房屋被拆,就是断了他们的经济命脉,所以对房屋补偿的要求非常高,如果达不到目的,就坚决不拆,这一点与城市拆迁初期类似。

二、农村拆迁户中经济贫困者居多,亲群关系复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青年人外流就业、求学者较多,多数呈现老年村现象,因此其经济相对落后,多数农民经济比较拮据,其中很大一部分人的住房建造年份较早,质量差,可补偿价格低,而安置的新房质量都比较好,不少贫困户就无力承担新旧房屋的差价部分,于是这些贫困拆迁户就成为不刁难的“刁难户”,这已成为农村房屋拆迁中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同时由于历史上农村形成的村落聚居习惯,拆迁户之间亲属关系多,情况复杂,个别自然村拆迁中,有亲属关系的拆迁户甚至要占绝大多数,这种特征使拆迁户之间信息交流特别快,容易抱成一团。

三、违章建筑及抢建、抢装现象普遍,部分拆迁户房屋面积超标严重

分析目前已拆迁的房屋情况,违章建筑和抢占、抢饰房屋数量所占比例较高。这些违章建筑分别建于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近几年来,一是由于多年来对农村村民私人建房的严格控制,部分农民迫不及待地扩建房屋增加居住面积;二是因城市建设的推进,部分房屋拆迁使被拆迁户得到了较大的利益,认为违章搭建照样能实行拆迁安置,以小投入得到大回报;三是因大造旧村改造的声势所致使部分农民心理过急,致使农村出现了量广面大的抢建、抢搭、抢装饰。按政策规定这些违章建筑(包括抢装饰)一般不予补偿,但由于涉及拆迁当事人经济利益较大,而且影响量很大,涉及拆迁户面广,在实际处理时,往往不能完全区别对待。因此,违章建筑是否也应给予赔偿,是否要与合法建筑相区别,怎样区别对待等等一系列问题,就成为农村拆迁工作中非常棘手的问题。另外,拆迁补偿安置是根据房屋建筑面积实行安置补偿,由于农村所处的地理环境的特殊性,有的拆迁户房多地多,有的房少地多,房屋占有面积大大超过每户法定限额标准面积。而但在实行迁建安置方式时,一些用地面积超标的拆迁户,往往都想得到原面积的地基,否则就不愿意拆迁,这种情况也给拆迁工作增大了难度。

四、住宅用房与附属用房的界定难,要求分户、扩户增加安置面积现象严重。

房屋拆迁安置中一般以住宅用房作为调产安置的依据,而农民大多数有附属用房,且相当于住宅用房的20-30%,主要用于堆放生产资料以及养猪等,有些住宅用房从结构来说甚至还比不上附属用房,有些原为住宅用房而现作为附属用房使用,拆迁人对住宅用房与附属用房的认定是按使用性质还按房屋标准来划分,对所涉及拆迁户的经济利益出入很大,界定工作确实很困难。特别是近郊农村拆迁,由于多年来对农民私人建房的严格控制,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的子女到了法定年龄未审批个人建房,要求拆迁时一并考虑分户、扩户增加安置面积,而且要求安置价格很优惠。另外对子女未到法定年龄的家庭是否考虑扩户安置面积,对子女已到法定年龄的女社员是否与男社员一视同仁来考虑,已成为农村拆迁中的一个政策盲区。

五、房屋补偿价格与当地实际交易价格相差悬殊。

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居民点往往比较分散。如我区城乡区域范围内,两端相距达几十公里,一个线型工程的拆迁项目,部分在近郊,部分在山区,同样等级的住宅房屋,在拆迁补偿上,以当地实际可补偿价格测算,靠近近郊的要比山区的多出好几倍。又如某非线型工程项目拆迁,按有关政策可补偿价格与当地实际交易价格相差近10倍。针对这种情况,如何予以补偿,如何实施拆迁,存在较大的操作难度,这也是农村拆迁中常常会碰到的一个难题。

六、“移民性房屋拆迁”更是难上加难。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是在拆迁地段附近进行安置,离土不离乡,可称为“非移民性拆迁”。该类拆迁安置的农民还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其生活安置无后遗症,当前农村拆迁中较为普遍。但也有些的农村房屋拆迁在远离城市的山沟沟,一般安置在发达的镇(乡),他们必须离土又离乡,这种拆迁方式将使他们远离他们留恋的家乡,永远离开土生土长的地方,拆迁后须在新的安置地生活,在那里人生地不熟,生产资料和生活出路都需要另行解决,这种形式的拆迁可称为“移民性拆迁”。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等建设项目的拆迁。移民性拆迁安置与非移民性拆迁比较,除了同样要进行拆迁房屋安置外,不但要给移民户重新安置生产资料,解决生活出路,而且因条件限制,还要将移民村拼入被挂靠村进行安置对接,但由于移民村大多数经济贫困,移民村要拼入被挂靠后并享受当地村社员待遇,再加上移民后必须改变生产和生活方式,由原来靠山为生改变为平原耕作的劳动方式,其必须解决的问题多,移民工作难度大。此外,由于农村土地二轮承包30年不变政策基本结束,如果要从农民承包土地中重新调剂出土地来,作为移民户的安置生产用地,谈何容易,所以说“移民性房屋拆迁”是农村拆迁工作中的最难点。

七、安置方式呈现多样化。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一般根据每个项目的地段情况确定安置方式。一般来说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在近郊镇区内,由于规划的限制和土地利用要求,一般多数采用调产安置方式,其特点是安置房屋多数为多层成套住宅,有利于统一规划和节约土地,但安置周期长。第二种采用迁建安置的模式,即由拆迁人提供安置土地,拆迁户自行建造房屋,一般适用于近郊区外的拆迁安置。这种方式有利于缩短过渡时间,加快拆迁速度,有利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是农村房屋拆迁中普遍采用的一种。第三种是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不愿就地安置房屋或迁建安置的,给予一次性货币安置。该方式对拆迁人来说,有利于政策处理,拆迁速度快,灵活性大,拆迁工作后期矛盾少。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房屋拆迁中有哪些特点?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1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6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8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8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土地征收·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52****689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574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4****297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房屋拆迁,其特点是什么?
第1、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非国有土地之上。第2、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对所占土地是享有使用权,拆迁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征地拆迁的补拆迁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归当地农民集体所有,拆迁需征为国有,改变所有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拆迁的特点有哪些
10w+浏览2024-10-29
上海农村房屋买卖的特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农村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特点
10w+浏览2024-10-25
农村房屋继承案件的特点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农村房屋继承案件的特点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拆迁怎么补偿多一点
10w+浏览2024-10-25
农村房屋继承案件的特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农村房屋继承案件的特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房屋拆迁的法点程序
10w+浏览2024-11-16
农村房屋拆迁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拆迁行政诉讼的概念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拆迁当事人和其他拆迁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拆迁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在农村有房屋,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因特殊原因户口迁出了。现在要拆迁了,请问能享受到拆迁安置费吗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br/>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br/>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br/>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br/>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br/>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br/>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br/>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
417浏览
农村聚居点建设拆迁协议
10w+浏览2024-10-11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农村房屋拆迁中有哪些特点?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80****142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88****976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440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