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的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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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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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市流程大致分为“改制阶段”,“辅导阶段”,“申报阶段”和“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1、商品进入市场。2、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经审查同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上市的流程

  上市公司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角色,同时也是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更大范围的进行融资,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上市的流程的问题。严格的公司上市流程能更好的将一些对经济发展不利的因素排除掉。



一、股份公司的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中,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2005年10月27日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将募集设立分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和公开募集设立。
  (一)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订章程草案。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公司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点、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用等法律事项的依据。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公司住所变更的,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设立方式和程序
  1、新设设立。即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
  (1)发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设立方案;
  (2)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4)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5)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改制设立。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
  (1)拟定改制设立方案;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
  (3)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4)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
  (5)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
  (6)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7)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9)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10)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即先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
  (4)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5)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上市前辅导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一年。
  (一)辅导程序
  1、聘请辅导机构。辅导机构应是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
  2、与辅导机构签署辅导协议,并到股份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
  3、正式开始辅导。辅导机构每3个月向当地证监局报送1次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4、辅导机构针对股份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股份公司完成整改。
  5、辅导机构对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至少1次的书面考试。
  6、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
  7、证监局验收,出具辅导监管报告。
  8、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告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股份公司应在辅导期满6个月之后10天内,就接受辅导、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在当地至少2种主要报纸连续公告2次以上
  (二)辅导内容
  1、督促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
  2、督促股份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
  3、核查股份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股份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督促股份公司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6、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7、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造假
  8、督促股份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9、对股份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三、筹备和发行申报
  (一)准备工作
  1、聘请律师和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分别着手开展核查验证和审计工作。
  2、和保荐机构共同制定初步发行方案,明确股票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并形成相关文件以供股东大会审议。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相关部门批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有关部门的批文。
  4、对于需要环保部门出具环保证明的设备、生产线等,应组织专门人员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测试,并获得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5、整理公司最近3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具公司最近3年是否存在税收违规的证明。
  (二)申报股票发行所需主要文件
  1、招股说明书及招股说明书摘要;
  2、最近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3、股票发行方案与发行公告;
  4、保荐机构向证监会推荐公司发行股票的函;
  5、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申请文件的核查意见;
  6、辅导机构报证监局备案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企业申请发行股票的报告;
  9、企业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
  10、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股东大会的决议;
  11、有权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如需要立项批文);
  12、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3、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文件;
  14、其他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关于改制和重组方案的说明、关于近三年及最近的主要决策有效性的相关文件、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重大关联交易的说明、业务及募股投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说明、原始财务报告及与申报财务报告的差异比较表及注册会计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历次资产评估报告、历次验资报告、关于纳税情况的说明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意见等、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原始财务报告。
  (三)核准程序
  1、在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
  (1)申报。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2)受理。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审。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
  (4)预披露。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因此,发行人申请文件受理后、发审委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与中国证监会网站的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5)发审委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初审完成后,由发审委组织发审委会议进行审核。
  (6)决定。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此外,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2、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四、促销和发行
  (一)询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技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二)路演推介
  在发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且发行审查已经原则通过(有时可能是取得附加条件通过的承诺)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将安排承销前的国际推介与询价,此阶段的工作对于发行、承销成功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预路演
  预路演是指由主承销商的销售人员和分析员去拜访一些特定的投资者,通常为大型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对他们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听取投资者对于发行价格的意见及看法,了解市场的整体需求,并据此确定一个价格区间的过程。为了保证预路演的效果,必须从地域、行业等多方面考虑抽样的多样性,否则询价结论就会比较主观,不能准确地反映出市场供求关系。
  2、路演推介
  路演是在主承销商的安排和协助下,主要由发行人面对投资者公开进行的、旨在让投资者通过与发行人面对面的接触更好地了解发行人,进而决定是否进行认购的过程。通常在路演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便可大致判断市场的需求情况。
  3、簿记定价
  簿记定价主要是统计投资者在不同价格区间的订单需求量,以把握投资者需求对价格的敏感性,从而为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的市场研究人员对定价区间、承销结果、上市后的基本表现等进行研究和分析提供依据。
  以上环节完成后,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将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由承销团成员签署承销团协议,准备公开募股文件的披露。
  五、上市
  1、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深交所核定。
  2、上市申请。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需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申请书;(2)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文件;(3)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4)营业执照复印件;(5)公司章程;(6)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7)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8)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9)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10)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11)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如适用);(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持股锁定证明;(13)相关方关于限售的承诺函;(14)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和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15)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上市公告书;(16)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1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审查批准。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
  4、签订上市协议书。发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当与深交所签订上市协议书,以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5、披露上市公告书。发行人在股票挂牌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
  6、股票挂牌交易。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根据深交所安排和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上市日期挂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内挂牌上市。
  7、后市支持。需要券商等投资机构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行业研究与报道服务、投资者关系沟通等。

这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发展,同时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是有很好的作用,但是正是因为上市公司的作用,所以法律对于公司上市的规定很多,要求也很严格。从另一方面来讲,就是在事情发生之前把对经济的不利因素去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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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浏览 2025-02-25
城市拆迁有哪些程序和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必备的流程 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4、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5、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7、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8、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第七步: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步: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步: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十步: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第二方面:房屋拆迁程序 1、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6、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7、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8、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9、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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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分立流程
1、董事会拟订上市公司分立方案。2、股东大会依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3、各方当事人签订公司分立合同4、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5、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六)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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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上市流程有哪些
1、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2、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3、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等。
1浏览 2025-02-15
公司上市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上市流程<br/>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br/>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br/>1.上市报告书;<br/>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br/>3.公司章程;<br/>4.公司营业执照;<br/>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br/>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br/>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br/>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br/>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br/>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br/>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br/>1.上市报告书;<br/>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br/>3.公司章程;<br/>4.公司营业执照;<br/>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br/>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br/>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br/>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br/>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br/>四、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br/>《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证券法》第48条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br/>(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br/>(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br/>(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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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司上市流程
公司上市标准化流程如下: 首先,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组织变革计划,并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参与。 然后,准备上市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并召开股东大会决策。 接着,进行上市前辅导,邀请证券公司参与培训与辅导,分析上市方案并关注投资者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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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流程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流程如下:董事会通过增发议案,受托人筹募新股并报交所审核。证交所核查后,受托人向投资人发售新股。证交所批准新股上市并跟踪上市后交易动向。整个流程确保增发合规、顺利进入市场,证交所将监督股票交易。
43浏览 2024-09-25
公司要如何上市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上市必经流程:<br/>第<br/>一、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br/>第<br/>二、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br/>第<br/>三、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br/>第<br/>四、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br/>第<br/>五、保荐机构推荐(13个月):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br/>第<br/>六、发审会(12周):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br/>第<br/>七、发行准备(14周):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br/>第<br/>八、发行实施(14周):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br/>第<br/>九、上市流通(13周):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br/>第<br/>十、持续督导(23年):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br/>《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br/>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br/>《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br/>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br/>(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br/>(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br/>(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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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增发流程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需满足条件: 投资者不超过十人,定价不低于公告前后二十个交易日或前一交易日平均股价,且一年内不得流通转让。 程序如下: 首先,公司制定实施计划并获证监会批准; 其次,召开董事会公示预案;然后,对外公布预案并召开股东大会;接着,提交申报注册资料至证监会;核准后公告,审议并公告面向特定投资者增发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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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二、成立清算组。三、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四、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五、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六、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七、制定破产清算报告。八、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9浏览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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