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医疗费用是不是全部报销
一般来说,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实现全部报销。
但以下情况可能无法全部报销:一是超出上述目录和标准的费用,需由用人单位或职工自行承担;二是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费用;三是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由该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全部合规的医疗费用,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
二、工伤医疗费啥时候报销
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时间分不同情况。
首先,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般而言,在工伤认定完成且医疗终结后,即可申请报销。若用人单位已按规定申报工伤,职工在出院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提交给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通过后,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报销支付,这个时间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在几个工作日到几周不等。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医疗费去哪个部门报销的
工伤医疗费报销部门依不同情形而定。
若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可先由单位或本人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前往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等方式维权,经裁决或责令后由单位支付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通常不是全部报销的。在实际情况中,除了一些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可能需要职工自行承担一部分。另外,如果工伤职工存在故意拖延治疗、不合理的诊疗等行为,相关费用也可能不被全额报销。你是否对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范围和细节存在疑问呢?若对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还有其他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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