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若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情形,即便股权已转让,公司或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股东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的,需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可向原股东追偿。
若股权转让双方有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是什么
股权转让前置条件因公司性质而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可自由转让。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时,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应书面通知,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若两个以上股东主张,协商确定比例,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行使。
股份有限公司:无特别限制,但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三、股权转让前需要清偿债务吗
股权转让前是否需要清偿债务,要分情况来看。
从公司层面,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债务由公司自身财产承担,一般不因股东变更而改变,所以无需因股权转让而清偿公司债务。
从股东层面,如果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可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转让股东有清偿相关债务的责任。
综上,通常公司层面无需因股权转让清偿债务,而股东若存在出资瑕疵等情况,可能需在转让前解决相关债务问题。
在探讨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如何处理时,除了文中提到的相关要点,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拓展内容。比如,若转让方故意隐瞒债务,受让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涉及到合同的效力及撤销权等问题。另外,如果债务存在争议,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确定债务的真实情况及责任归属。这些都是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况。你是否在股权转让时对债务处理有诸多疑问呢?要是对股权转让前债务处理的更多细节、争议解决方式等仍有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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