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一方不要房产证上的名字,可按以下步骤处理。若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该房产归属,一方放弃产权。之后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放弃方名字去除。
若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房产归属的,获得房产一方可持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房产证等,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
需注意,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情况,通常需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才可进行产权变更。
二、离婚时房产烂尾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房产烂尾,可分以下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有房贷:首先,夫妻双方仍需按贷款合同偿还银行贷款,否则构成违约。对于房屋权益分割,可协商由一方取得该房产权益,承担后续风险及可能的债务,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购房款支付、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且烂尾: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一般由婚前购房一方取得房屋权益,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无论哪种情况,鉴于房产烂尾,夫妻双方可共同或一方通过合法途径,如与开发商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提起诉讼等,维护自身权益,争取早日解决烂尾问题。
三、离婚时房产法律上如何处理
离婚时房产处理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为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也可按双方协议处理。
父母出资购房的,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离婚时房产证上不要名字怎么办?不少人误以为没登记名字就无权分割房产,实则不然。比如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即便仅登记一方名字,仍属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婚前购房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另一方也有权主张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的补偿。这些都需要结合银行流水、出资证明等具体证据判断,不同情况的权益主张差异较大。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情况,不确定自己是否有分割权益、如何收集有效证据,或想了解具体分割流程,别盲目自行处理,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分析,避免错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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