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7-17
浏览10w+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万人
专家导读 反担保抵押权的具备要件:1、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一、反担保定义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二、反担保抵押权的具备要件

1、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三、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②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③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④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上文就是反担保抵押权相关内容,总而言之,反担保抵押权只有在存在反担保时才会出现,反担保抵押权是为了确保担保人的利益而进行的,抵押权的实现只有在债务人履行期满却没有偿还债务的时候,当然债务人未能清偿的原因不是因为债权人造成。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怀化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2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3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3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5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5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4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抵押担保·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常州178****600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656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994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抵押权的保全权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抵押权的保全权具体内容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抵押合同需标明的内容具体是什么
抵押合同需标明以下具体内容:1、抵押合同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2、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4、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值等基本情况;5、抵押担保的范围等内容。
9浏览 2024-10-12
反担保抵押
10w+浏览2024-10-29
房屋抵押反担保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抵押担保涵盖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特殊条款依约;如为约定担保物权,执行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明确限定范围,如仅涉及本金,债权人只能按约定优先受偿,不得超出。债务违约时,处置抵押物收入受合同优先受偿权约束。
6浏览 2024-06-13
有一个朋友在外地工作呢,前段时间刚把自己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去申请了贷款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甲方(抵押权人) :<br/>乙方(抵押人) :<br/>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br/>第一条抵押物事项<br/>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br/>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br/>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元,评估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br/>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br/>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br/>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br/>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br/>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123浏览
抵押反担保
10w+浏览2024-11-08
抵押权的保全权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抵押权的保全权具体内容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担保公司抵押合同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4浏览 2024-09-20
我朋友现在买了一套房子让我去给做的担保,签订了合同,购房担保抵押人反担保抵押合同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br/>联系地址:<br/>联系电话:<br/>抵押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br/>身份证号:<br/>联系地址:<br/>联系电话:<br/>鉴于:<br/>1. 担保人与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以下简称lt;委托保证合同gt;);<br/>2. 担保人与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抵押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br/>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声明与承诺<br/>1.1 反担保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抵押人主体资格,可以提供抵押担保。<br/>1.2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借款担保具体事项,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抵押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br/>1.3 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br/>1.4 反担保人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并愿意以该抵押物为担保人设定抵押反担保,办理抵押登记,承担抵押反担保责任。<br/>1.5 反担保人未向担保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br/>1.6 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反担保人应及时通知担保人。<br/>1.7 反担保人承诺,除本合同反担保人外,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享有承租、借用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主张权利的情形。<br/>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br/>2.1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为:<br/>2.<br/>1.1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br/>2.<br/>1.2 担保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委托保证合同之约定为准。<br/>第三条 抵押物<br/>3.1 本合同的抵押物情况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br/>3.2 反担保人确认对抵押物依法拥有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权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并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所有抵押物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由担保人(或抵押登记机构)保管。<br/>3.3 反担保人承诺,抵押物不存在第三人所有或共有、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担保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反担保人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br/>3.4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向担保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br/>3.5 反担保人保证,目前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如需设定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应事先书面通知担保人,附上相关协议及背景资料,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反担保人应确保该等协议的合同期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的期限,并明确约定对方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居住权、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br/>3.6 抵押物的评估、咨询、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反担保人负担。<br/>3.7 本合同及有关资料,担保人认为有必要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的,反担保人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承担公证费用。<br/>风险提示:<br/>双方当事人应就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登记费用、办理期限等明确约定,约定不清或者没有约定的,后续纠纷,抵押人不配合办理,或将给抵押权人带来不利法律后果。<br/>不动产抵押未经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权未设立;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br/>3.8 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反担保人负责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反担保人承担。在抵押期内反担保人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担保人的检查。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除、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否则以违约论处,追究反担保人相应的责任。<br/>3.9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本合同双方通过处置抵押物所得之价款,应依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br/>3.10 在抵押物发生被征用、毁损、灭失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br/>3.11 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责任,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的,各反担保人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不影响反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反担保人不得以此抗辩担保人。<br/>第四条 抵押登记<br/>4.1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br/>4.2 本合同期间,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br/>4.3 主债权获清偿后,反担保人与担保人应向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br/>第五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br/>5.1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担保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反担保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提前清偿债务,反担保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有权行使抵押权。<br/>5.2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反担保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在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担保人。<br/>第六条 抵押物的孳息<br/>6.1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担保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担保人未通知应当提供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br/>6.2 本合同第<br/>6.1条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br/>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br/>7.1 反担保人应向与担保人协商确定的保险公司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险种和保险期限为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的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单内容应当符合担保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损于担保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br/>7.2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终止、修改或者变更保险单,并应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确保本条规定的保险保持有效。如果反担保人未投保或者违反前述约定,担保人有权决定投保或继续为抵押物投保,保险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并可与因此可能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一并记入主债权的范围。<br/>7.3 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提交该抵押物的保险单正本并将因保险事件发生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担保人。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保险单正本由担保人执管。<br/>第八条 抵押权的行使<br/>8.1 如果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在任何正常付息日、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向贷款人进行付息清偿,或未按委托保证合同向担保人进行清偿,担保人有权依据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br/>8.2 在本合同第<br/>8.1条款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的,则担保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br/>第九条 抵押物的实现<br/>9.1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有权与反担保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担保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br/>9.2 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置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反担保人应偿付给担保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br/>第十条 其他约定<br/>10.1 反担保人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br/>10.2 反担保人接受担保人每月对抵押物进行调查,以及对其财力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br/>10.3 在本合同期间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br/>10.4 在本合同期间,反担保人如对抵押物再行设定担保物权,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br/>第十一条 缔约过失责任<br/>1<br/>1.1 本合同签订后,反担保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反担保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担保人受到损失的,反担保人应对担保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r/>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br/>1<br/>2.1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br/>1、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br/>2、反担保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担保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置抵押物;<br/>3、发生本合同第五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反担保人不按担保人的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应的担保;<br/>4、反担保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br/>5、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br/>6、反担保人在与担保人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br/>1<br/>2.2 出现本合同第1<br/>2.1条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担保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br/>1、要求反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br/>2、要求反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br/>3、行使抵押权;<br/>4、担保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br/>第十三条 费用<br/>1<br/>3.1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br/>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br/>1<br/>4.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r/>第十五条 附则<br/>1<br/>5.1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br/>1<br/>5.2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br/>1<br/>5.3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br/>1<br/>5.4 本合同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br/>1<br/>5.5 本合同一式四份,担保人、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其余两份用于办理抵押登记,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br/>1<br/>5.6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br/>担保人:<br/>法定代表人:<br/>签署日期:<br/>反担保人:<br/>签署日期:
460浏览
反抵押担保
10w+浏览2024-10-28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反担保抵押预告抵押
10w+浏览2024-11-26
抵押担保反担保
10w+浏览2024-11-05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81****171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56****301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757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