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拆迁协议中,若拆迁方未依约交付安置房,被拆迁人可主张因延期交房产生的租房费用等实际损失;若被拆迁人未按时搬迁,拆迁方可主张因延误工期带来的经济损失。主张赔偿时,受损方需对损失的存在及金额承担举证责任,收集相关证据,如租房合同、费用票据等,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二、拆迁协议没有注明补偿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拆迁协议没注明补偿条款,其效力需具体分析。一般而言,拆迁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若协议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协议并不当然无效。
不过,补偿条款是拆迁协议的关键内容。未注明补偿,可能导致协议内容不完整、不明确,在履行过程中易引发争议。这种情况下,双方可就补偿事项进行补充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受损害方可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同时,若协议因缺乏必要条款而无法履行,一方也可主张解除协议。
三、拆迁协议没签有补偿吗
拆迁协议未签是否有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若拆迁方存在违法拆迁行为,比如未依法进行征收程序、未给予合理补偿等,即便未签协议,被拆迁人也应获得相应补偿。这是基于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纠正违法拆迁行为的考量。
其次,若拆迁合法合规,但因双方就补偿等事宜未达成一致而未签协议,通常拆迁方会依据法定程序继续推进,在合理范围内保障被拆迁人权益。比如通过评估确定合理补偿标准等。
不过,若被拆迁人拒绝合理合法的补偿安置方案,且拆迁方无过错,这种情况下可能补偿会受到一定影响。总之,拆迁协议未签时,补偿与否关键在于拆迁行为合法性及双方对补偿事宜的协商等情况。
关于拆迁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怎么算,除了可按实际损失主张赔偿外,还需关注几个关键延伸问题:若一方逾期交付安置房或支付补偿款,守约方能否同时主张过渡费的逾期补偿?以及实际损失的举证需要哪些核心材料,比如过渡期间的租房差价凭证、停产停业损失的经营证明等?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守约方的权益实现效率。如果您在拆迁协议履行中遇到类似纠纷,对实际损失认定、举证责任分配仍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梳理维权思路,帮您明确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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