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饲养动物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一般情况下,由受害人举证证明损害是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的,包括动物实施了加害行为以及自身受到了损害结果。
不过,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若想免责或减轻责任,在一些情形下需承担举证责任。比如,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若是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此时饲养人或管理人需举证证明第三人存在过错。
二、饲养动物侵权举证责任承担是怎样划分的
饲养动物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划分如下:一般情况下,由受害人举证证明存在损害事实、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饲养或管理了动物、动物的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存在特殊情形,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若想免责或减轻责任,需承担举证责任。比如,若能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减轻或不承担责任;若是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此时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要举证证明第三人存在过错。总之,此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并结合特殊免责事由的举证规定。
三、饲养动物侵权怎么归责
饲养动物侵权归责原则分情况而定。
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有无过错,只要其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就应承担侵权责任。一般适用于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害,以及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的情况。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减轻责任;若为重大过失,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常见于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若动物园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则不承担责任。
一般过错责任原则:被侵权人需证明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存在过错,动物饲养人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
当我们厘清饲养动物侵权举证责任如何进行分配之后,还有几个紧密关联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饲养人是否存在免责情形。若能证明被侵权人故意挑逗动物或存在重大过失,可依法减轻或免除责任;再比如举证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关键证据,像动物饲养的权属证明、侵权行为发生的监控录像、被侵权人的医疗记录等,这些都可能影响最终的责任认定。若你在实际遇到饲养动物侵权纠纷时,对举证细节、免责情形的认定仍有疑问,或是需要专业人士协助梳理证据链,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业人员为你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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