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抵押的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抵押的房屋买卖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这意味着,即使房屋已抵押,抵押人也有权将其出售。不过,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时,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若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但如果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无效情形,房屋买卖则无效。
抵押的房屋出租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若先抵押后出租,且抵押时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因实现抵押权造成承租人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若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因实现抵押权造成承租人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若先出租后抵押,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即“买卖不破租赁”,在租赁期内,即使抵押物所有权因抵押权实现发生变动,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仍有效。
三、抵押的房屋出租是否有效
抵押的房屋出租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这意味着先租后抵时,租赁权可对抗抵押权。
若抵押后再出租,租赁合同也有效,但当实现抵押权导致抵押物所有权变动时,承租人不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保护。即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若因行使抵押权致使房屋被拍卖等,新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离。
不过,若抵押未登记,根据相关法理,抵押不能对抗善意承租人,此时租赁关系仍受一定保护。总之,抵押房屋出租合同通常有效,但租赁权受抵押权影响情况因抵押与租赁设立先后及抵押是否登记而异。
关于抵押的房屋买卖是否有效,除了明确其法律效力外,实际交易中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留意:一是买卖后原抵押权是否仍能约束房屋,抵押权人是否有权就房屋优先受偿?二是办理过户时是否需要抵押权人出具同意书,若未通知抵押权人会有什么后果?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交易安全性和后续手续办理,很多人容易忽视。如果您正涉及抵押房屋买卖,或是对交易后的风险、过户流程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每一个关键细节,避免潜在纠纷。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