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6-27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901人
专家导读 1、协议。这是指代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与特定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招标。这是指代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上地管理部门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要约邀请。3、拍卖。这是指代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卖。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一、国有土地出让的概念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二、国有土地出让年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国有土地出让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4、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国有土地的出让范围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指出,以下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1、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就是有关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的相关内容,一般以出让方式所得的土地根据土地的利用类型划分不同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出让后并非可以任意利用,必须按照出让时申请书上明文列举的范围使用,超过国家允许的范围使用土地会受到有关部门的惩罚。出让方式是现如今使用国有土地最为普遍的取得方式。更多相关内容,可以随时咨询律图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一键咨询
  • 136****65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5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1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4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0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6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土地承包·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扬州188****827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27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716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土地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有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详细信息,比如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等,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位置、面积、土地综号等相关信息。除此之外还有转让价格,税费承担问题,过户问题,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br/>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br/>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br/>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br/>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br/>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br/>(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br/>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br/>(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br/>(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br/>(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br/>(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br/>(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br/>(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br/>(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br/>(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br/>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方可采取协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br/>、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br/>、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计划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br/>、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br/>、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准予续期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br/>(2)禁止性规定<br/>、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br/>、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br/>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br/>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br/>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br/>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br/>(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r/>(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br/>(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br/>(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br/>4、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br/>三、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br/>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br/>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br/>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br/>4、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br/>5、“房地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br/>6、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429浏览
土地出让的方式
10w+浏览2023-09-20
国土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包括的内容有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详细信息,转让标的,转让期限,转让价格,转让价格的支付方法和支付时间,交付土地使用权的时间和方式,争议条款,违约责任以及其他需要约定清楚的事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不是必须到国土部去填写,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出让的方式
8.1w浏览2023-09-26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是什么,内容包括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是:出让用地是当前最普遍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其主要特征是土地使用者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通过合同方式进行管理。具体情况涉及方面较多内容较为复杂,我们在正文中进行详细说明。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取得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取得方式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br/>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br/>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br/>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br/>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br/>(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br/>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br/>(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br/>(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br/>(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br/>(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br/>(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br/>(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br/>(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br/>(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br/>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方可采取协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br/>A、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br/>B、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计划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br/>C、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br/>D、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准予续期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br/>(2)禁止性规定<br/>A、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br/>B、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br/>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br/>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br/>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br/>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br/>(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r/>(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br/>(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br/>(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br/>4、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br/>三、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br/>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br/>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br/>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br/>4、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br/>5、 “房地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br/>6、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355浏览
集体土地出让方式
10w+浏览2023-09-16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的内容有转让方受让方的详细信息,转让标的,转让期限,转让价格,转让价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法,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违约责任,争议条款,以及一些其他的事项,结尾部分也是很重要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出让方式
10w+浏览2024-02-23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协议书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协议书包括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本协议转让或租赁的价格;转让或租赁价款的支付;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等具体内容。签订的协议中需要包括这些内容,才是齐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协议。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出让有哪几种出让方式
8.9w浏览2023-09-20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81****393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77****34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703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