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并存债务承担有哪些责任
并存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从责任类型看,第三人加入后与原债务人通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请求原债务人或第三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
在责任范围上,若无特别约定,第三人承担的债务范围与原债务相同,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从债务。
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对债权人享有原债务人的抗辩权。例如,原债务人基于合同可主张的时效抗辩、同时履行抗辩等,第三人同样可以主张。
当第三人履行债务后,可向原债务人追偿,追偿范围以其实际承担的债务为限。
二、并存债务承担下违约责任如何处理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债务承担下,若出现违约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债权人可要求原债务人与承担人承担连带责任。
当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若约定了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原债务人和承担人对债务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其中任何一方主张全部违约责任。承担人承担责任后,可按内部约定向原债务人追偿;若无约定,可按公平原则确定追偿份额。
三、并存债务承担有哪些形式
并存债务承担指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第三人与债权人直接签订协议,明确表示加入债务,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此时无需原债务人同意,但应通知原债务人。二是第三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原债务人的债务并不免除,二者成为共同债务人。这种情形下,需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可要求原债务人或第三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原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内部约定,不影响债权人的权利主张。
在了解并存债务承担有哪些责任后,不少人还会关心两个关键延伸问题:一是承担人与原债务人的责任关系。通常需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二是承担人代偿债务后,是否有权向原债务人追偿。答案是肯定的,但需注意追偿权的行使时效及证据留存。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债务履行的实操效果,若您对并存债务承担中责任的具体划分、追偿流程或特殊情形下的责任认定仍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拆解疑问,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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