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姻存续期间,啥样的算过错方
婚姻存续期间,以下情形可认定为过错方。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长期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摧残、精神折磨或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此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也可认定为过错方,这属于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依据法律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婚姻存续期间欠条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在婚姻关系中虽具有特殊身份关系,但双方仍是独立民事主体。若欠条是基于真实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受法律保护。
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内向另一方借款用于个人事务,有明确借条,借款实际交付,该借条有效。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偿还。不过,在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可能不认定为普通债权债务关系。
三、婚姻存续期出轨生子算不算是重婚
婚姻存续期出轨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即再次进行结婚登记;事实上的重婚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仅出轨生子,未与第三者登记结婚,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比如虽生育子女,但双方只是偶尔同居,未对外宣称夫妻关系,就不属于重婚。
若有配偶者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便未生子也构成重婚。所以判断是否重婚,关键看是否有结婚登记或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非是否出轨生子。
当我们明确“婚姻存续期间,啥样的算过错方”后,实际离婚纠纷中更需关注这些过错对权益的实际影响。比如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不仅可能让财产分割向无过错方倾斜,无过错方还可依法主张损害赔偿。但现实中,过错的认定常需扎实证据支撑(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同居的书证等),不少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无法顺利维权。若你正面临婚姻问题,对过错方的具体情形认定、证据收集或后续权益主张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思路、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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