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发放劳动报酬,应遵循以下规定:支付周期: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支付形式:一般应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支付时间: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支付记录: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特殊情况: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监察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用人单位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认定,需按以下步骤。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其次,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受理申请并审核,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用人单位如果不签劳动合同会怎样处理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及补签合同。
当我们明确用人单位如何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的核心要求后,还有两个与薪酬相关的实际问题值得留意:一是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不同工时制度下(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等),加班时长的认定及工资倍数如何适用?是否需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为基数?二是若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克扣劳动报酬的情况,劳动者除要求补发外,还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这些细节常因具体情形不同而有差异,若您对加班工资核算、欠薪维权等问题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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