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履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履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全面履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条款,在约定时间、地点,以约定方式全面完成义务。
其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再次,及时检查验收。一方交付货物或完成工作后,另一方应及时按约定标准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约定或法定程序处理。
然后,保留证据。交易过程中的合同文本、往来函件、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都要妥善保存,以备发生纠纷时证明合同履行情况。
最后,遇不可抗力等不能履行合同或履行困难,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二、合同履行时抗辩权有几种
合同履行抗辩权有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无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时,可拒绝其履行请求。
2.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后履行方有权拒绝相应履行请求。
3.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债务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则恢复履行。
三、合同履行时价格变动应如何处理
合同履行时价格变动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若合同中有对价格变动的约定条款,应按照约定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若合同无相关约定且非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因市场价格正常波动导致价格变动,双方应按合同约定价格履行。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因素致价格大幅变动,继续履行显失公平,当事人可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
在探讨合同履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的过程中,除了常规的按时按约履行义务,还有两个易被忽略却关键的延伸要点:一是履行中的抗辩权如何正确行使。比如对方未按时交货时,能否暂停付款,不安抗辩权需满足哪些条件,避免误判导致自身违约;二是若对方出现违约苗头(如逾期、质量不符),该如何固定证据、及时止损,这直接影响后续维权。很多人实际操作中常因这些细节踩坑:比如以为“只要自己履行就没事”,却没察觉对方违约信号,或错用抗辩权反被反咬。若您在具体合同履行中遇到抗辩权适用困惑,或对方违约后的应对难题,别等纠纷扩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帮您梳理风险、精准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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