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不存在被恶意抢注情况,应为商标被恶意抢注。维权方式如下:
若商标尚在初审公告期,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需提交证明自身在先使用该商标、有一定影响力及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
若商标已核准注册,可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需准备能证明对方恶意及自身权利的证据材料。
若商标抢注人已实际使用并造成损失,可收集侵权证据,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二、专利被恶意抢注了该如何维权
若专利被恶意抢注,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收集证据。如能证明你为该专利的实际研发人,包括研发过程中的实验记录、设计图纸、邮件往来等,证实你对该专利拥有在先权利。
其次,可在专利公告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自专利申请公告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若专利已获授权,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参与复审程序。
此外,还可通过法律诉讼维权,向法院起诉恶意抢注方,要求其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三、专利被恶意抢注了如何维权
若专利被恶意抢注,可按以下方式维权: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你先拥有该发明创造的证据,如研发记录、实验数据、设计图纸、往来邮件等,用以证明你对该专利的在先权利及对方抢注的恶意。行政途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若在初步审查阶段,可提出异议阻止授予抢注方专利权;若已授权,可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司法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要求抢注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损失。
维权需在规定时效内进行,注意保存证据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遇到专利被恶意抢注了,该如何进行维权?除了向专利行政部门提无效宣告、向法院起诉等常规路径,还需关注两个核心拓展点:一是先明确恶意抢注的认定。是否以抄袭、窃取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专利,是否损害他人在先使用权益或其他在先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二是维权需收集关键证据,包括自身技术的在先研发/使用记录、抢注人与自身的关联(如前员工、合作伙伴)等证明其主观恶意的材料。若对恶意抢注认定、证据收集技巧或具体流程仍有疑问,别错过维权时效,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您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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