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业执照名称与他人商标重名不一定构成侵权。若仅名称相同,未在经营活动中突出使用该商标标识,使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一般不构成侵权。但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刻意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使公众误以为是该商标的授权使用或与商标权人有特定联系,从而导致混淆,就可能构成侵权。
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和专用性,在不同地区注册的商标具有不同的效力范围。若在不同地区,营业执照使用与他人商标重名的名称,可能不构成侵权。
总之,是否构成侵权需综合考虑具体使用情况、是否造成混淆等因素。若存在疑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二、企业名称含他人商标算侵权吗
企业名称中使用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字号,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构成商标侵权:1.商标为在先注册且具有显著性;2.字号与商标相同或近似;3.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突出使用该字号;4.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商标法》第57条第7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项)。
若企业名称登记时无恶意且未突出使用字号(仅作为完整名称常规使用),一般不构成侵权,但需避免实际使用中产生混淆。如构成侵权,权利人可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使用该字号、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损失。恶意注册或使用的,侵权责任更重。企业名称登记与商标权分属不同行政程序,但使用行为需受商标法约束,不得损害在先商标专用权。
三、企业名称抢注他人商标侵权吗
企业名称抢注他人商标可能构成侵权。依据《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文字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引起相关公众误认,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侵权。
判断是否侵权需考量:一是在先商标知名度,知名度高被抢注成企业名称,侵权可能性大;二是是否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包括误以为企业与商标权人有投资、许可等关联。
若商标权人认为企业名称抢注侵权,可通过行政途径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也能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当我们探讨营业执照和别人商标重名算侵权吗这一问题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若营业执照和别人商标重名,即便不一定构成侵权,但可能会面临市场混淆的问题,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而且,若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即使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也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另外,一旦出现重名情况,后续在企业经营拓展、品牌推广等方面或许会遭遇诸多阻碍。要是你对营业执照与商标重名是否侵权,以及相关的市场混淆、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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