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确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后,享受相应待遇。保留劳动关系的,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此外,工伤职工还可获得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补偿。
二、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有哪些待遇
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待遇分不同情况。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待遇含伤残津贴吗
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待遇可能含伤残津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本人工资70%、六级60%。所以,一至六级伤残且保留劳动关系时,存在相应伤残津贴待遇。
当谈到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如何处理时,除了常规的工伤认定、赔偿等流程,还有一些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伤职工在保留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确定,这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一般应按照正常出勤发放。另外,工伤复发后该如何处理也是关键,复发时仍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工伤导致职工劳动能力下降,后续的岗位调整又该遵循怎样的规则。若你对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处理过程中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难题,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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