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贷诉讼管辖权确定主要依据如下:
首先,若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即约定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从其约定。
其次,若没有约定管辖,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合同履行地,若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借贷纠纷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是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可作为合同履行地。
二、借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如果借贷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若借贷双方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借贷双方当事人都是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确定借贷诉讼管辖法院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三、借贷诉讼管辖权确定规定是啥
借贷诉讼管辖权依据相关规定确定。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如果双方签订的借贷合同有管辖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出借人或借款人所在地可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确定管辖时,需结合具体诉讼请求判断哪一方为接收货币方。比如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是接收货币方,出借人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当我们厘清借贷诉讼管辖权确定依据是啥之后,实际诉讼中还有两个易混淆的细节需关注:其一,若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通常为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则视为认可管辖;其二,涉及网络借贷时,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常引发争议。若未约定履行地,出借人所在地或借款人所在地(依款项交付方式)可能成为管辖连接点。若你正面临借贷纠纷,对管辖权异议流程、特定借贷场景的管辖认定仍存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精准解析,帮你快速理清诉讼管辖的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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