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8条规定:“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1年’、第75条和第104条第2款规定的‘5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只是规定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5年’期限是不变期间,而未规定该条规定的‘1年’期限为不变期间。
2、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上诉人有权撤回上诉。上诉人一经撤诉,便丧失了上诉权 ,不能再提起上诉 ,并应负担诉讼费用。
上诉人撤回上诉是行使处分权的体现,根据当事人处分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原则,上诉人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法院依法做出裁定。如果第一审裁判确有错误,即使上诉人要求撤诉,也不应批准,第二审法院仍要按上诉审程序进行审理,以便做出合法的裁判。这是因为设立第二审程序的基础之一就是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权。
综上所述,诉讼行使撤销权的时效债权人为一年而债务人为五年,若在这段期间内当事人双方都未行使撤销权的话则视为权利的放弃。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纠纷而无法协商解决的,最好还是寻求法律帮助而非暴力解决。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律图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