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进行清算时,劳动合同在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终止。
公司进入清算程序通常意味着其经营活动即将结束,上述情形出现时,公司已丧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与资格。此时,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无法存续。
劳动合同终止后,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清算时劳动合同何时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清算时,劳动合同在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终止。
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意味着其经营活动即将停止,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此时,公司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需及时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三、公司清算时员工补偿如何计算
公司清算时,应按《劳动合同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计算时,工作年限应自用工之日起算。
在探讨公司清算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终止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公司清算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后,员工能获得怎样的经济补偿是大家颇为关心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等给予相应补偿。另外,公司清算过程中,员工的工资、社保等权益如何保障也是重点。若公司未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员工该如何维权。如果您对公司清算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问题,如经济补偿标准、权益保障方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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