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将共同按揭的房子公证给一方,需先确保双方就房屋归属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归一方所有及后续贷款偿还等事宜。之后准备好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屋产权证书、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
双方共同前往当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双方当事人并制作谈话笔录。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不过要注意,即便完成公证,在贷款未还清前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过户,需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再依据公证书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
二、离婚共同按揭的房子怎么给一方父母
离婚时将共同按揭的房子给一方父母,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需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表示将该房屋给予一方父母。由于房子处于按揭状态,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转移需经债权人(银行)同意。所以要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若银行审批通过,可办理债务转移手续,由一方父母承担后续还款责任。
之后,在银行同意且贷款清偿或提前还清后,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一方父母名下。
三、离婚共同按揭房如何处理好
离婚时共同按揭房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双方可协商处理,如一方取得房屋,剩余贷款由其继续偿还,并给予另一方房屋相应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计算。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按以下规则裁判: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均等分割;若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会考虑双方出资情况、还贷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实践中,未还清贷款的房屋过户需银行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可在还清贷款后再过户。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明确剩余贷款偿还责任,避免后续纠纷。
关于离婚共同按揭的房子怎么给一方公证,除了明确公证的申请流程,还需关注几个关键后续问题。比如,公证后若按揭贷款尚未还清,能否直接办理房屋过户?由于按揭房涉及银行抵押权,过户前通常需结清贷款或经银行同意变更借款人,否则不动产登记部门可能不予受理;另外,公证需准备哪些核心材料?除双方身份证明、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文书),还需房屋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原件,若材料不全可能影响公证效力。如果您对公证后的过户实操细节、材料补正流程,或因按揭未清导致的过户障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律师帮您理清关键节点,避免后续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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