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试用期半年不转正能否告老板
试用期半年不转正,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首先要确定试用期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若试用期约定违法,或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转正,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转正并支付转正后工资差额。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时需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试用期情况。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试用期半年被解聘有无补偿
试用期半年被解聘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比如,单位明确规定试用期内需完成一定销售业绩,劳动者未达标。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半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这种情况下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
三、试用期半年工资80是实际工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单位与你约定试用期半年,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此80%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计算方式。但如果“80”指的是80元,那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法,远远低于法定标准。你可与单位就工资事宜进行沟通,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约定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试用期半年不转正能否告老板,背后藏着需理清的法律细节。比如试用期长度并非企业随意定:若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约定半年试用期就可能涉嫌违法。除了能否维权的疑问,你或许还想知道:维权时是先协商,还是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仲裁又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沟通记录)?这些问题都关系到权益维护的效率。若对试用期违法约定的认定、维权步骤细节还有困惑,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你梳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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