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报工伤的主体与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报工伤主体分两类。一是用人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是用人单位未申请时,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报工伤的待遇都有什么
申报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享受多种待遇。
医疗康复待遇方面,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符合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能报销;必要的康复费用同样由基金支付。
伤残待遇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而定。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逐级递减,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若工伤职工达到一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亡职工的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申报工伤的手续是哪些
申报工伤一般分两种情况。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与单位申报一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申报工伤的主体与时限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明确后,不少职工仍会遇到实际困惑:若单位未按法定时限申报,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自行申报时需注意哪些特殊要求?申报过程中,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材料等核心凭证该如何准备才能避免认定延误?此外,工伤认定通过后,工伤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报销)的申领时限,也与前期申报主体及时限的合规性直接挂钩。若您在申报中遭遇单位推诿、材料不全,或对后续待遇申领流程存疑,别让小困惑影响权益保障,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顺利走完工伤维权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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