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主要是解决特定争议,若仲裁结果未涉及被迫离职相关事宜,一般可再就被迫离职申请相关法律程序。
若仲裁已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处理,如认定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在此基础上若符合被迫离职的条件(如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且劳动者以此提出离职),劳动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被迫离职为由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权利,如经济补偿金等。
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仲裁结果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和处理,不能一概而论。
二、仲裁后被迫离职还能要补偿吗
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
1.争议性质判断:若仲裁后“被迫离职”系新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仲裁未涉及的、用人单位在仲裁后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未足额支付报酬、未缴社保、未提供劳动条件等,导致劳动者单方解除),则可另行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若系用人单位在仲裁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报复性辞退),则可主张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
2.举证责任:劳动者需举证证明“被迫离职”的法定事由(如书面解除通知明确载明第38条理由、用人单位过错证据),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事实(如辞退通知、录音等)。
3.程序合规性:若此前仲裁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且本次争议与前次仲裁非同一事项(如前次仲裁为工资争议,本次为新发生的离职争议),则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可依法维权。
建议:收集被迫离职的证据(解除通知、用人单位过错证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对应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具体需根据实际证据及离职情形确定权利范围。
三、仲裁后被迫离职能获经济补偿吗
仲裁后被迫离职是否能获经济补偿,需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过错,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但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或用人单位无过错,一般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劳动者需提供被迫离职的证据,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主张权益。
在探讨仲裁后能再申请被迫离职吗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仲裁后若要申请被迫离职,会涉及到仲裁结果与被迫离职申请之间的衔接问题。比如,若仲裁已对部分权益进行判定,再申请被迫离职时,已处理的权益部分是否会影响后续申请的判定,以及申请被迫离职后可能产生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等。这些情况在实际操作中都较为复杂。如果您对仲裁后再申请被迫离职的流程、条件、补偿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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