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已签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不能再仲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合意,意味着双方对解除劳动关系及相关事宜已达成一致。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协商一致的,或者解除协议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那么当事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仲裁。一般来说,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签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还能仲裁,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相关司法解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需分情况认定:
1.协议约定明确且合法的情形:若协议中已就经济补偿作出约定(包括约定无补偿),且该约定系双方自愿签署、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则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劳动者无权再主张额外补偿。
2.协议约定缺失或低于法定标准的情形:若协议未提及经济补偿,或约定的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如法定应支付N个月工资但协议仅支付部分),且劳动者未明确自愿放弃法定补偿,则劳动者可主张补足差额;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劳动者可请求撤销协议后主张法定经济补偿。
3.解除提议主体的影响:若协商解除系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法定应支付经济补偿;若系劳动者主动提出,则无需支付。但协议约定可突破该原则(如劳动者主动提但单位自愿补偿),以协议为准。
建议结合协议内容及签署背景具体判断,必要时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三、协商解除协议未约定补偿能要吗
协商解除协议未约定补偿,能否主张补偿需视情况而定。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提出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通常无补偿。
对于其他民事合同协商解除,若一方因解除协议遭受损失,且该损失是另一方过错或基于公平原则应由对方分担的,受损方可以要求适当补偿,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当探讨签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能仲裁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其本身的答案,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另外,即使签了解除协议,若劳动者发现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形,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签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你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遇到了经济补偿、协议公平性等方面的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支持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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