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需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详细说明追加的事实和理由,例如债务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并附上相关证据,如结婚证、债务用于家庭开支的凭证等。
之后,执行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法院可能会裁定追加。若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申请合法有效。
二、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需满足啥条件
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需符合一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若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有相反证据除外。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日常衣食住行消费等,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共同参与企业经营等,也可追加。此外,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也可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需注意,各地司法实践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判断。
三、债务人配偶能否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配偶不能直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仅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形。
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通过诉讼,将债务人与其配偶列为共同被告,经判决确定配偶承担责任后,配偶才会成为被执行人。而不能在执行阶段不经审判,直接追加配偶。
不过,若存在生效法律文书已明确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债务形成时共同签字等符合法定可追加情形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决定。
当我们探讨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咋申请时,除了申请流程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便成功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若其名下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后续该如何处理。另外,在申请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配偶对追加提出异议,又该遵循怎样的法律程序来应对。这些都是在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若你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难题,或是对相关法律程序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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