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工伤认定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即使职工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只要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仍应认定为工伤。
一旦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救治、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用人单位若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职工有过错通常不影响工伤认定和待遇享受。但在一些地方规定中,职工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工伤,用人单位可能会在某些待遇支付上有一定调整,但总体工伤认定和基本待遇保障不受实质影响。
二、工伤过错责任该如何承担
在我国,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工伤,无论其自身是否存在过错(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除外),用人单位都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已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工伤过错责任如何划分
在我国,工伤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无论职工有无过错,只要不属于法定排除情形,都应认定为工伤。
法定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除此之外,即使职工在工作中有违规操作等过错行为,也不影响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职工可获得双重赔偿,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一般不能向有过错的职工追偿,但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用人单位在支付相关费用后,可在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范围内向其追偿。
当遇到工伤有过错责任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关注过错责任本身,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要了解。比如,即使劳动者在工伤中有一定过错,一般情况下也不影响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过错程度可能会影响赔偿比例。另外,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如果你在工伤事故中面临过错责任认定的困扰,或是对赔偿比例、用人单位责任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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